急性胆囊炎起病急骤,一般主张经12~24小时积极的内科治疗,待症状缓解再择期手术。
1.一般治疗:卧床休息,给易消化的流质饮食,忌油腻食物,严重者禁食、胃肠减压,静脉补充营养、水及电解质。
2.解痉、镇痛药物治疗:阿托品0.5mg或654-25mg肌注; *** 0.3-0.6mg,舌下含化;维生素K38-16mg,肌注;度冷丁或等美散痛等镇痛,不宜用 *** 。
3.抗菌治疗:氨苄青霉素、环丙沙星、甲硝唑;还可选用氨基糖甙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,更好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抗生素。
4.利胆:舒胆通、消炎利胆片、苗岭胆炎方、蒲草清胆方或清肝利胆口服液口服,发作缓解后方可应用。
5.外科治疗:发生坏死、化脓、穿孔、嵌顿结石者,应及时外科手术治疗,行保胆手术或胆囊切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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